职业病的危害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分为很多种,这些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如有机溶剂类毒物,铅、锰等金属毒物,粉尘等)、物理(如噪声、高频、微波、紫外线、X射线等)、生物(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适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危害因素:
粉尘类 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 化学物质类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
职业病的诊断
诊断要求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检测与评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1]?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检测类型
目前主要有三类四项。一大类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分为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现状评价三项。另一类是日常检测与评价,还有一类是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这几项都是分别做的,不可混同。
检测机构
根据规定,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证书的服务项目根据上面分的种类有三项,有的机构只有一项服务项目,有的两项,有的有三项,只有具备该项资质的机构才能对该项进行检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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