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特点;职业病有以下特点:
1.职业病的起因是由于劳动者在职业性活动过程中或长期受到来自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职业性危害因素的侵蚀,或长期受不良的作业方法、恶劣的作业条件的影响。这些因素及影响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个别或共同地发生着作用。
2.职业病不同于突发的事故或疾病,其病症要经过一个较长的逐渐形成期或潜伏期后才能显现,属于缓发性伤残。
3.由于职业病多表现为体内生理器官或生理功能的损伤,因而是只见“疾病”,不见“外伤”。
4.职业病属于不可逆性损伤,很少有痊愈的可能。换言之,除了促使患者远离致病源自然痊愈之外没有更为积极的治疗方法,因而对职业病预防问题的研究尤为重要。可以通过作业者的注意、作业环境条件的改善和作业方法的改进等管理手段减少患病率。
5.病因明确。职业病一般是由于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
6.发病与劳动条件密切相关。发病与否及发病时间的早与迟往往取决于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时间、数量。劳动强度大、作业场所环境恶劣是导致职业病发病的根本原因。
7.具有群体性发病的特征。在同一作业环境下,多是同时或先后出现一批相同的职业病患者,很少出现仅有个别人发病的情况。
8.具有临床特征。同一种职业病在发病时间、临床表现、病程进展上往往具有特定的表现。
9.职业病的范围日趋扩大。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职业病将被发现。
10.已经被发现的职业病可以预防或减少。对已经发现的职业病的预防或减少的程序主要取决于国家和企业对预防或减少职业病的预防(治疗)措施的投入力量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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