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检查光敏性皮炎——光敏性皮炎是指在劳动中,接触光敏物质(如煤焦沥青、氯丙嗪及其中间体、 根据明确的职业性光敏性物质接触史,发病前(或发病时)),产生的皮肤炎症。
光敏性皮炎的病因
煤焦油及沥青中所含的蒽、菲、吖啶等物质是光敏物质,机体在接触这些物质的同时或之后受到一定强度的阳光照射,光敏物吸收紫外线,其电子被激发而活化,激活后的光敏物可与皮肤发生光敏作用,产生光敏反应。光敏作用按其作用机制不同分为光毒性作用和光变应性作用,煤焦油及沥青引起的皮炎主要是光毒性作用,是被激活后的光敏物对皮肤产生的直接毒性作用,引起的皮肤炎症反应称为光毒性皮炎(沥青皮炎)。这种皮炎的发生没有变态反应机制,表现为首次接触者中大多数人发病,因此急性光毒性皮炎多发生在阳光下接触沥青的工人中。工作后没有把皮肤上沾有的煤焦沥青清除干净,又受到日光照射者也可发病。大部分慢性沥青皮肤病,经日光刺激后也会使光敏性皮炎症状加剧。把沥青涂在正常皮肤上,再用紫外线照射,也会引起皮炎。沥青皮炎与日光照射有明显关系。
光敏性皮炎的症状
有光敏物质接触史和光照史。光毒性皮炎主要发生在夏天,皮损只限于身体的暴露部位,有明显的光照界限。于照光后数分钟到数小时发病,呈急性炎症。轻者皮肤出现潮红、肿胀,伴有烧灼或刺痛感,遇日晒、风吹、出汗时则症状加剧。经避光及适当处理后,一般在2~3天后炎症可消退,局部脱屑而愈。严重的光敏性皮炎可在红斑、水肿基础上出现水泡,常伴有眼结膜炎及头痛、头昏、乏力等全身症状。皮炎预后留有色素沉着是光毒性皮炎的特点之一。在急性消退后,如在原来条件下恢复工作时,皮炎仍可复发,但病情较前为轻,而局部色素沉着则渐加深。经过反复发病后,除色素沉着外,还可出现皮肤干燥、粗糙及轻度苔藓化等慢性皮炎征象。这种情况多见于长期操作煤焦油或焦油沥青的工人。光变应性皮炎在职业性皮肤病中比较少见。皮疹多呈湿疹样变,常伴有丘疱疹或荨麻疹样皮疹,主观上有剧烈的痒感。皮损开始发生于暴露部位,边缘不清,常迅速向周围扩散,可波及遮盖处以至全身皮肤。如不停止与光敏物接触并继续受到光照,可反复发病长期不愈。本病--一般不伴有全身症状,预后一般不留色素沉着。
光敏性皮炎的检查
光毒性皮炎是皮损呈局限性片状红斑,有烧灼感或疼痛。严重时可出现水肿和水疱或伴有结膜炎及全身症状,如头痛、头昏、乏力、口渴、恶心等。具有下列条件者可诊断:
1、发病前有明确的一定量的光敏性物质职业性接触史,并受到一定强度和时间的日光照射。
2、皮损发生在与光敏性物质接触并受到日光照射的部位。
3、同工种、同样条件下大多数人发病。
4、皮损始发于受日光照射后数小时内。
5、脱离接触光敏物质或避免日光照射后,皮炎消退较快,局部可留有不同程度的色素沉着。
6、必要时可做光斑贴试验,呈晒斑样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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